有通商。
唐醒一口地道的龟兹语和西域打扮,勉强取得了那些人的信任,可即便如此,他们还是遭到了那群游牧者的洗劫。
但对唐醒等人而言,能保住性命以及身份秘密,已经是最好的结果。
可问题也很快来了,随着天气渐凉,猎物越来越少,他们的食物和单薄的衣物都成了问题,待到真正饥寒交迫时便会必死无疑。
这时唐醒决定稍改变路线,冒险靠近了一处部落所在。
他们一路行至此,狼狈不堪,如同野人,流放感十足。
人口也是资源,被绑住双手掳走为奴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。
半月后,那群部落牧民被气得险些昏厥。
他们怎么也没想明白,那群温驯胆怯,不管是放羊还是捡粪都十分能干,经常会因为一两块霉饼而内乱大打出手、并且打架时的招式十分原始笨重,总之除了吃得多了点再没有其它缺点的奴隶怎么就逃走了呢?
且还带走了他们百余匹马,刚晾晒好打算过冬的肉干被席卷一空,就连大家的皮袄也被偷走好些!
有了马,赶路就快了,且所乘马匹和穿着都完全融入了北狄,羊皮袄和皮帽一遮,也看不到具体容貌,只要不靠近交流,过路倒是基本没有阻碍了。
唐醒和身在北狄的眼线联络上之后,继续以皮货商人的身份行走,并搭上了阿史德部落的人——也就是王后部族的族人。